石嘴山工貿職業(yè)技術學院學術講座審批制度
為了推行成功素質教育理念,營造濃郁學術氛圍,創(chuàng)造良好學術環(huán)境,增強科研意識,促進學為術交流,全面提高我校師生的科學文化素質,促進我院的學術活動經常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學院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學術講座是指由各系部、教務處、科研處和其他有關單位根據教學、科研、非專業(yè)素質拓展等工作的需要,聘請國內外知名教授、專家、學者面向某些專業(yè)乃至全院師生舉辦的專題學術講座。
第二條 學術講座舉辦單位應在不影響學校整體教學進度的前提下統(tǒng)籌安排好學術講座。每次學術講座由舉辦單位經辦人填寫《石嘴山工貿職業(yè)技術學院學術講座審批表》(附件1)向教務處報批,若不報批,則一切費用自理,不列入期末科研考核統(tǒng)計。哲學社會科學類的報告會、學術講座還必須向院黨委宣傳部報批,未經批準嚴禁私自舉辦。
第三條 學術講座舉辦單位應對學術講座嚴格審查、把關,學術講座的內容原則上應符合以下要求:
1、嚴格遵循學術研究無禁區(qū),課堂講授有紀律的原則。各類學術活動的內容應健康、嚴謹、科學,提倡學術爭鳴,但不得有違背憲法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的錯誤觀點和言論。
2、學術講座應服務于教學,起到開拓學生知識視野、傳輸本學科前沿信息、激發(fā)學生創(chuàng)新思維。
3、學術講座應有助于在我校推行成功素質教育,特別是有利于培養(yǎng)學生的專業(yè)素質和非專業(yè)素質。
第四條 聘請的專家學者應在本研究領域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具有高級職稱;或者是大型企業(yè)有較高知名度的高層經營管理人員;或者是副廳級以上政府公務員和知名社會活動家。學術講座應以2~3小時左右為一場。
第五條 學術講座報酬標準
(一)校外專家學術講座
1、院士、國內外知名學者一次學術講座酬金為5000元。特殊情況由院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2、全國知名大型企業(yè)高層經營管理人員、知名社會活動家和副廳級以上政府公務員,一次學術講座酬金為2500元。
3、博士生導師一次學術講座酬金為2000元。
4、教授、研究員,一次學術講座酬金為1500元。
4、副教授、副研究員,一次學術講座酬金為1000元。
5、副高以下人員,一次學術講座酬金為400元。
(二)校內專家學術講座
一次講座初級職稱200元、中級職稱300元、副高400元、正高500元。
每次學術講座的酬金,由組織學術講座活動的單位依第三條的規(guī)定,向院教務處送交申請學術講座酬金報告,經教務處審查、簽字、蓋章后報送主管領導審批,到財務處代領酬金。在學術講座活動完成后由我校兩名工作人員共同向學術講座人支付。
第六條 學術講座舉辦單位要負責做好學術講座人的接待工作,特殊情況教務處、院辦協(xié)助接待。
第七條 學術講座舉辦單位要負責做好學術講座的宣傳和材料整理工作。
1、舉辦單位舉辦學術講座前應在學生食堂、教學樓、校宣傳欄、圖書館等處張貼海報,懸掛宣傳標語等,講座活動舉辦前后應在本單位(或學院)網頁上進行宣傳報道。
2、學術講座由各舉辦單位安排在校學術報告廳或階梯教室,使用前辦理好相關使用手續(xù)。
3、舉辦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生和教師參加學術講座活動,聽學術講座的人數原則上要求達到200人,舉辦單位主管領導應到場,并明確主持人,維護會場紀律,確保不發(fā)生安全事故。
4、學術講座進行中,舉辦單位現場負責人要安排現場攝影或錄像。組織師生填寫《學術講座成效反饋抽樣調查表》(附件2)。在報告結束后收回調查表,并在學術講座結束后兩天內將講座小結、影像資料和10份調查表等材料報送教務處。
第八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