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命題組卷
1.試卷命題以課程課程標準為依據,符合教學基本要求,貫徹理論聯(lián)系實際的原則,既考察基本理論知識,又考察基本技能;既考察學生對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又考察學生運用知識的能力。
2.實行教考分離的課程要建立試卷庫,從試卷庫中抽取試卷進行考試。其他考試課程暫試行A、B卷。
3、命題以課程課程標準為主,教材和教學參考書為輔,試題應基本覆蓋課程標準的主要內容,引導學生全面掌握課程的教學內容和知識。
4.題型多樣(一般不得少于4種題型),屬于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技巧的試題約占60%,綜合運用題約占30%,難度較大的題目約占10%。
5.試題題意表達準確、簡潔,無歧義,無邏輯和語法錯誤。
6.試題中的文字和插圖應工整、清晰、準確。
7.同一問題不能在不同類型試題中重復出現(xiàn),避免試題之間的相互提示。
8.試題題量適中,要保證絕大多數(shù)學生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做完試卷。
9.試題難易適度。基本題要考核學生對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綜合性、提高性題目要考核學生綜合運用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10.試題賦分合理,分值標注準確。
11.試卷要有必要的信度(可靠性)、效度(準確性)、難度(難度適當)和區(qū)分度(學生水平的區(qū)分程度)。
12.開卷考試的試卷要在卷面上標明“開卷”字樣,試題應以啟發(fā)學生思維,訓練學生綜合應用知識的能力為主,避免出現(xiàn)能從教材或其他允許攜帶的資料上直接抄錄現(xiàn)成答案的試題。
13.采用A、B卷考試的課程,A、B兩套試卷試題的重復率不能超過30%。
14.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要科學、合理、準確無誤,客觀題要標明分數(shù),問答題在標準答案中標注得分點,計算題在標準答案中應根據答題步驟,分步列出評分標準。
15.試卷在考試前兩周準備到位,并用A3紙打印輸出。
二、試卷評閱與成績評定
1.考試課程閱卷工作應由教學二級院(系)統(tǒng)一組織,閱卷教師按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閱卷,并在所閱試題處簽名;教師不得請他人代替閱卷。
2.參加閱卷評分的教師要在正式閱卷前進行試評,并嚴格按照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評定成績,不得隨意加分、扣分或打人情分。如有閱卷錯誤,要在錯誤處簽名。
3.一律用紅墨水鋼筆或紅芯圓珠筆評閱,給分、扣分點要明確,必要時給予批注且字跡清晰。
4.閱卷時逐題規(guī)范批改,正確的在相應位置劃“√”,錯誤的在相應位置劃“×”,部分正確的在相應位置劃“
”,并在每題左側標注分值,如:“+5”,“+0”,不標注負分。
5.閱卷教師要杜絕統(tǒng)分出錯。計算分數(shù)時,如各大題或小題的得分有小數(shù)時,保留1位小數(shù),合計全卷總分時作四舍五入處理,只保留整數(shù)。
6.考試課程成績按百分制評定,考查課程成績按五級制(優(yōu)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評定。百分制與五級制的折算方法:90—100分為優(yōu)秀;80—90(不包括90)分為良好;70—80(不包括80)分為中等;60—70(不包括70)分為及格;60分以下為不及格。
7.對于采用小論文形式考核的課程,必須給出與成績相應的針對性評語。
8.各類考核成績必須在考核結束后一周內由任課教師錄入教務系統(tǒng),并將學生成績登記表一式三份送交學生所在學系3份,一份二級院(系)自留,一份與試卷一起裝訂,一份由二級院(系)送交教務處。
三、試卷分析
1.任課教師要按照學院統(tǒng)一要求對試卷進行分析。
2.試卷分析報表中所有內容要填寫完整,且數(shù)據準確。
3.試卷分析報告應認真對教學中的成功經驗、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及問題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具體的改進措施。
四、裝訂與歸檔
1.裝訂前要全面檢查材料,確保每一份材料的內容填寫正確、工整、完整,確信無誤后裝訂成冊。
2.試卷原則上按班級裝訂。
3.試卷裝訂完成后由學生所在教學二級院(系)歸檔保存。
五、附則
本規(guī)定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凡與本標準有沖突的,以本標準為準執(zhí)行。